新闻编号:10496 新闻来源:林进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7-08-05 |
2017年浙江省少年儿童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总会 浙江省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总会、平阳县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象棋协会、平阳县象棋协会 四、竞赛日期与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4日-16日 地点:平阳县。 五、竞赛分组与项目 青少年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甲组:2003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乙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儿童丁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幼儿甲组: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 幼儿乙组: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比赛项目:男子个人、女子个人。锦标赛各组别设团体赛。 六、参加单位 以地区、企事业单位,棋院,少年宫,学校、幼儿园、俱乐部为参赛单位。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2名,运动员参赛人数不限。 七、参赛资格 (一)浙江省棋类协会的注册团体及会员,已经注册运动员交报名费150元每人,无注册证参赛者凭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加收30元注册费,有注册证没年检的交10元年检费,注册费报到时由浙江省棋类协会现场收取。 (二)身体健康,无隐形疾病者。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到时应交验参赛选手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保险单复印件。比赛期间安全由监护人自行承担!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2011《象棋竞赛规则》群体比赛简明规定相关条款。 (二) 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 (三)各组比赛轮次根据报名人数赛前确定。 (四)比赛时限:青少年组,儿童甲组采用每方20分钟加10秒。其他组别共用时40分钟然后加钟每方10分钟。 (五)迟到10分钟作弃权,2轮弃权按退赛处理。 (六)自然限着30回合,提出方有效“将军”算5着。 七、比赛可不做对局记录。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每组前三名分别颁发金银铜奖牌,前八名运动员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按规定办理等级证书。具有成为浙江省象棋队专业运动员后备人才优先权。 2、每支代表队在一个组别中只限报一支参赛队。团体名次以各单位每组的二男一女个人名次分相加(个人名次分换算办法,第一名为0分、第二名为2分、第三名为3分、以此类推),名次分之和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如相同,则比较个人最佳名次。团体前六名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团体奖杯。 3、获奖运动员可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及运动员等级申报。需要办理等级证书的棋手需准备二寸照片2张,棋手身份证复印件2份,办理费用另行通知,以便办理中国象棋协会颁发的《业余棋手技术等级》证书。由各自教练或领队一起统一收集,统一办理。 十、报名 (一)报名: 各参赛队必须在7月1日前报名,逾期无效。报名以缴费为准,只报名未及时缴费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请按统一报名表(见附表)的要求填写,并将报名表及缴费截图(或缴费单照片)以电子稿形式发至指定邮箱:478024276*qq.com。联系人:王旺炯 联系电话:*138*68861635*。 (二)报名费: 1、150元/人;汇款指定帐户:(1)支付宝:*138*68861635*(王旺炯) (2)农业银行:6228480338648925471(王旺炯)。 2、报名后不参加者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用于大会竞赛费用。十一、参赛经费 各参赛队一切经费自理。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不足部分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解决。 十三、未尽事项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棋类协会。 浙江省棋类协会 2017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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