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1543 新闻来源:huhu2003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1-27 |
2011年重庆棋友会所“贺岁杯”象棋个人赛 竞赛规程 据重庆棋友会所消息,象棋界德高望重的前辈周邦恒先生近日又作出重大决定:继成功举办了首届“重庆棋友会所”杯象棋交流赛、2010年重庆棋友会所“庆中秋”象棋公开赛及“迎新杯”象棋个人赛之后,为迎接2011兔年新春到来,树立重庆直辖市形象,促进重庆象棋交流氛围,重庆棋友会所将于2011年春节来临之际,继续面向广大棋迷举办重庆棋友会所“贺岁杯”象棋个人赛。现根据本次赛事组委会意见将本次比赛规程草拟如下: 一、主办单位:重庆棋友会所 本次比赛裁判长及裁判员由重庆棋友会所遴选聘请。本次比赛组委会成员由国家级裁判杨剑、赛事组织者吴承生和裁判长等人组成。 二、比赛办法: 1、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07年版试行本)。 2、比赛暂时拟定采取11轮积分末位淘汰制,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临场排出。每方45分钟加5秒赛制,先超时者判负。从第五轮起开始实行末位淘汰,凡积分加上5减去已赛轮次小于或等于零者将自动被淘汰。 3、关于违反行棋规定的裁决: (1) 出现“被将军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一次者,立即判负。 (2) 在一局棋中,同一名棋手“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字)达两次者立即作负。 三、记分及名次计算: 1、每胜一局记1分,和局记0.5分,负者记0分。 2、获奖名次原则上不并列,录取前十二名。 3、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去除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比赛纪律: 1、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15分钟仍未到座按弃权论,每场比赛结束后双方运动员须及时主动向裁判员示意,报告成绩,棋手签字、摆好棋子后退场休息。 2、所有参赛棋手须将手机调整至震动或关机状态,赛场内严禁接打电话。同时赛场内禁止吸烟及高声喧哗及其他影响比赛秩序行为,违者按犯规处理。 3、每局棋双方须走完20回合以上或20分钟以上方可议和。否则裁判组有权按双方作负处理。 4、比赛严格执行赛风赛纪。如发现有违赛风赛纪一经查实者,裁判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若发现严重舞弊者如买棋卖棋或利用高科技作弊等,组委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及成绩。 五、记录和限着: 1、本次比赛采用5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10着。 2、没有对局记录或无法确认一方提出的“自然限着规则”或待判局面等时,裁判可不予受理。 六、比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比赛拟定于2011年1月27-30日在重庆市高新区科园四路捻山园居委会三楼举行,首轮比赛从27日上午9点开始。 凡重庆本地获得过二级棋士(区县前三名)以上棋手均可参加,或参加过本会所比赛取得过前八名者均可参加,非重庆本地棋手须经本次比赛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加。参赛者须于25日前到会所现场交报名费50元,比赛一律以此前已缴报名费者为准。由于场地相对有限,参赛总名额暂限定60人左右。欢迎各位棋手见消息后相互通报,踊跃报名,额满为止。比赛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注:会所将于2011年1月10日之后开始接受现场缴费报名,报名截止至1月25日18时止。会所电话:02368472622。 七、奖励设置: 前十二名奖金分配方案如下, 第一名 10000元, 第二名 5000元, 第三名 3000元, 第四名 1500元, 第五名 1200元, 第六名 1000元, 第七名 800元, 第八名 600元, 第九名 300元, 第十名 300元, 第十一名 300元, 第十二名 300元。 八、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或裁判长按本规则精神酌情处理。 2011年重庆棋友会所“贺岁杯”象棋个人赛组委会 2010年12月27日 据重庆棋友会所最新消息:由于本次赛事吸引了国内知名棋手如苗永鹏,王天一等人的参加,组委会临时决定在原来比赛各名次奖金基础上翻倍增加,总奖金由原来的23300变成53300元。并负责国内知名棋手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新的奖金分配方案现公布如下: 第一名 20000元, 第二名 10000元, 第三名 6000元, 第四名 5000元, 第五名 4000元, 第六名 3000元, 第七名 2000元, 第八名 1000元, 第九名 800元, 第十名 600元, 第十一名 500元, 第十二名 400元。 欢迎国内知名棋手踊跃报名参加,预留参赛名额已经不多。 2011年1月16日由本次比赛组委会权威发布 欢迎国内知名棋手踊跃报名参加,预留参赛名额已经不多。 2011年1月16日由本次比赛组委会权威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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