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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号:1735 新闻来源:北京贾俊新浪博客 新闻录入:北京贾俊 更新时间:2011-03-26 |
全文公布: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章程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是由中国象棋工作者、象棋大师和象棋爱好者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民间公益组织。目的是开展棋艺研究,传播中国象棋文化。策划推广象棋活动赛事。发现培养推荐象棋人才,为振兴中国象棋做些实事。 2.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团结棋友,服务棋友。组织会员开展各类象棋比赛和交流活动;发展社区中国象棋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工作范围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组织、协调北京民间象棋活动。 2.普及、宣传和推广象棋运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3.组织举办或承办象棋竞赛活动; 4.开展民间象棋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象棋后备人才; 5.研究象棋艺术; 6.开展中国象棋交流、竞赛,增进民间象棋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章 会员和会员代表大会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会员均为个人会员。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全国广大象棋爱好者、象棋工作者、象棋大师,均可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象棋比赛和培训; 4.会员有权被本会选派参加国内外象棋活动;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7.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 8.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会员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9.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严重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给象棋研究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 10.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均由投资方推荐产生。从第二届开始,一律选举产生。 第四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在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领导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2.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负责本会会员的管理工作。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筹备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4.常务理事会全面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国内外交流和技术交流。根据本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时,常务理事会可以召开由投资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的特别会议,代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所有职权。 第五章 机构和职责 1.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部门负责人、理事若干人。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全面负责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负责象棋研究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自然成为本会的常务理事。 2.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下设11个部门,分别是:竞赛部、宣传部、技术部、裁判部、培训部、公关部、法律部、财务部、监察部、象棋队、秘书处。 竞赛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竞赛和组织工作。 宣传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 技术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棋艺研究。组织管理教练员队伍,进行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负责各级教练员的推荐和选拔; 裁判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裁判员管理。 培训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公益培训。 公关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社会各方面的公共关系。 法律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所有法律事务。 财务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财产和收支管理。负责普及和推广象棋运动所需经费的筹集工作。 监察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工作落实和规章制度的执行监察。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象棋队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对外交流和友谊比赛。 秘书处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全面协调各部门的运作。发展会员,起草文件。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有关活动,为象棋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3.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有无私奉献精神,热爱象棋事业,不拉帮结派。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5年。 第六章 经费来源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是非营利性民间公益组织。经费来源包括:投资人投资、棋友捐赠、企业赞助,社会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所有经费将用于开展中国象棋竞赛、研究和交流活动。本会遵守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投资人的投资用到实处。自觉接受投资方的监督。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附则 2011年3月20日,本章程经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 2011年3月26日 附: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名单: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顾问:王占华、赵敬寿。 名誉会长:杨磊、阮春林。 会长:李翰章(主持全面工作) 常务副会长:张国权(兼竞赛部部长,分管裁判部,公关部) 副会长:付光明(国家象棋大师,分管技术部、象棋队) 副会长:何连生(国家象棋大师,分管培训部、法律部) 秘书长:贾俊 (兼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分管财务部) 技术部部长:殷广顺(兼象棋队总教练)。 培训部部长:魏国同。 法律部部长:李秀生(律师) 裁判部部长:肖永国。 公关部部长:司和义。 竞赛部副部长:张树新。 竞赛部副部长:尹乃文。 竞赛部副部长:温满红(女子国家象棋大师)。 象棋队副总教练:王亚军。 监察部部长:由投资方推荐产生。 财务部部长:由投资方推荐产生。 北京贾俊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ajun7182 北京贾俊搜狐博客http://beijingjiajun.blog.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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