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1911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5-12 | ||||||||||||||||
2011年温州市少年儿童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局 温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 温州市体育竞赛表演管理中心 温州市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 温州市少年宫 三、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学校、俱乐部)代表队 四、比赛日期地点 时间:2011年5月6日 — 5月8日 地点:温州市少年宫(九山南路) 五、竞赛项目 (一)男女甲、乙、丙、丁、戊组个人赛。 (二)总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只能以各县(市、区)代表队、就读学校、培训机构、俱乐部代表队名义参赛。每单位工作人员按运动员人数8:1配备;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 甲组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 乙组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丙组200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丁组2002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 戊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运动员资格规定:运动员年龄凭有效证明(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等)。不得跨组别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积分循环赛制,个人、总团体名次一次性产生。 (二)比赛规则采用亚象联最新版的《象棋比赛规例》,编排使用运动会认证的电脑编排软件。 (三)甲、乙、丙组比赛用时采用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15秒;丁、戊组比赛采用共用时1小时后加钟,每方10 分钟包干。 八、总团体成绩计算办法: 总团体成绩以每单位各组2男1女最佳名次构成。不足团体赛人数的单位不计总团体名次。 九、录取名次 (一)总团体录取前六名。 (二)男、女个人均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参赛单位必须按统一报名单的要求,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电子稿,于赛前20天分别报温州市体育竞赛表演管理中心。邮箱:634006438* qq.com;温州市象棋协会(邮箱:wzxqxh*163.com)。。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二)每名运动员报名费100元。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16日前汇款到:工商银行。帐号:5309 8520 8207 7760;(户名:金晓云)。 (三)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主要裁判员由市体育局指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裁判员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逾期报到不予安排。 十二、经 费 各运动队费用自理。每名运动员缴报名费100元。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温州市体育局。 比赛日程: 赛 程 时 间 安 排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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