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1960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5-09 |
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6日-19日在岱山县举行。 二、承办单位: 岱山县总工会、岱山县体育局 三、比赛项目 个人赛和团体赛 四、参加办法 1、以各县(区)、市各产业、系统和基层工会为单位组队报名。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3名(男女不限)。 2、运动员资格按照《舟山市第二届职工运动会通知》规定执行。 五、比赛办法 1、比赛执行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轮次视报名情况而定。个人、团体名次一次性产生。对手、先后手按电脑编排后的公布结果执行。 3、比赛用时:采用每方40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4、运动员人数不足3人的单位不计团体赛成绩。 5、团体成绩是将本队个人赛名次分累加,少者名次列前;如相等则比较队员的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列前;个人名次分换算是:第一名0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以此类推。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和团体均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分计入各参赛单位团体总分。 2、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七、报名和报到 1、赛前20天将报名单一式二份,按规程要求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分别报送运动会组委会秘书处(市总工会组宣部,定海昌国路234号,邮编:316000)和承办单位。 2、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仲裁委员、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编排长由大会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九、经费 各代表队参加比赛的交通费自理,并缴纳部分食宿费,每人每天170元,其余由大会负责。 十、本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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