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158 新闻来源:逍遥君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7-09 |
呼和浩特市象棋五城市团体联谊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呼和浩特象棋协会筹备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金凯隆大酒店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1年7 月 8 日至 10日在呼和浩特市金凯隆大酒店举行。 五、参赛单位 内蒙古伊泰象棋队、呼和浩特市代表队、包头市代表队、鄂尔多斯市代表队、巴彦淖尔市代表队、乌海市代表队、呼和浩特市二队 六、竞赛项目:象棋团体赛 七、运动员资格和条件:凡户籍在内蒙古地区或在内蒙古地区居住两年以上的均可。 八、参加办法:每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一名、运动员四名。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棋院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运动员应在比赛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就坐,否则按弃权处理。 3、比赛共七轮,比赛计时办法为35分钟加20秒,做对局记录。 4、竞赛规则最终以裁判长补充规定为准。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比赛只设团体奖。团体奖取前三名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第一名:6000元; 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2000元。 大会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队务必在7月2日前把本队与会领队、教练、运动员报于主委会联系人:张喜威 *138*47141022* (二)地点:金凯隆大酒店 (三)报到:7月7日下午3点前报道,7月7日下午4点半开领队会。 报到联系人:张喜威 电 话:*138*47141022* 十二、经费: 本次比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队员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属呼和浩特市体育总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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