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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号:2166 新闻来源:广东象棋网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7-16 |
2011年广东省智力运动会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二、承办单位:珠海容国团体育学校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1年10月14日报到,10月15日至16日比赛 地点:珠海市 五、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俱乐部、棋校、个人爱好者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六、竞赛项目: 设幼儿组;小学乙组(1-3年级);小学甲组(4-6年级);中学组;高中组;大学组;成年组;个人赛、团体赛(各组均设男子、女子组)。各组团体成绩按每队4名男运动员、2名女运动员的最好成绩相加计算团体成绩,不足4男2女不计团体成绩。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各组资格规定: 幼儿组必须是幼儿园学生; 小学乙组必须是一至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小学甲组必须是四至六年级在校学生; 初中组必须是在校初中生; 高中组必须是在校高中生; 大学组必须是在校大学生; 成年组必须超过18周岁。 (三)请携带有效证明(成年组持二代身份证,学生组必须出具在校就读的有效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颁布的象棋规则 (二)比赛进行7轮积分编排赛,每天上、下午各赛二场,每方45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中途放计时钟)。 九、计分办法: 每场胜方得2分,负方0分,平各得1分。场分高者列前,场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数。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成年女子组除外); 成年男子组前八名设奖金,冠军:10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第四名:1500元,第五名:1200元,第六名:1000元,第七名:800元,第八名:500元。 成年女子组前三名设奖金,冠军:1000元,亚军:800元,季军:500元, 大学组前八名按名次分别颁发笔记本电脑及相关奖品。 高中、初中、小学组、幼儿组各组前八名颁发证书及奖品。 (二)奖励各组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 (三)获得个人名次的棋手可申报中国象棋协会业余等级证书,标准另行公布。 (四)港澳籍参赛棋手,可获相应奖励。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按规定内容逐一填后在9月30日前在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请在报名表上填写详细订房计划。 (三)报名后请在大会网站核对名单,逾期报名、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加收手续费50元。 (四)各队10月14日报到(详见补充通知)。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五)大会联系人:肖琳淳,联系电话:*0756*2669988*转802,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166号(西藏大厦802室),广东省第一届智力运动公开赛组委会,邮编:519000。 十二、经费: (一)所有参赛者均须交报名费:每人100元。 (二)各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须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天180元,按3天收取。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东扉临巷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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