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608 新闻来源:逍遥君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4-19 |
2012重庆大足“凯尊·诺迈杯”象棋团体邀请赛规程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象棋艺术的发展,加强各区、县之间象棋文化艺术交流,不断增进地区间的友谊,重庆市大足区体育局、大足区交通委员会、大足区贸易局和大足区棋牌协会在重庆凯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诺迈公司的热情支持和鼎力赞助下,决定举办2012年重庆大足“凯尊·诺迈杯”象棋团体邀请赛,现将本次比赛规程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大足区体育局 大足区交通委员会 大足区贸易局 二、承办单位:大足区棋牌协会 三、赞助单位:重庆凯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诺迈公司 四、比赛时间:2012年4月21-22日(赛期两天) 五、比赛地点:大足区交通局四楼会议室 六、邀请区县: 永川区 合川区 江津区 巴南区 潼南县 铜梁县 大足区 名人队 七、参赛办法:各代表队设领队、教练各1人(可兼任),运动员4人(限男性),运动员必须为本辖区、县户籍所在人员,不允许跨区县请外援。报名参赛队员须持有效证件证明身份。 八、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各参赛队于2012年4月18日前将本队报名表加盖本区县体育局或棋协公章后传真至大足区交通局办公室。 传真电话:*023*43333738* 电子邮箱:QQ624543687 2、报到:各参赛队于2012年4月20日下午17点—21日上午8:30点前到大足区交通局四楼会议室(赛场)报到,报到时须交符合运动员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健康体检及运动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1份。 联系人:刘波; 联系电话: *153*10397900* 3、参赛报名费:各参赛队须交报名费500元,比赛期间的中餐和晚餐费用以及礼品费用由组委会负担,各队比赛期间来往车费和住宿费自理。 九、注意事项:参赛期间,请各参赛队办理比赛期间运动员伤病、意外事故保险,费用自理。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十、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一局循环赛制,共弈7轮,每场临时定台,各队领队(教练)在开赛前10钟排定本队队员的出场台次提交裁判,与对方相应台次号的棋手对弈(每轮比赛的对阵形势及先后手编排按后附表进行)。 2、每局棋胜者得1分,负者0分,和棋各0.5分。每场比赛结果,局分多者为胜,场分记2分;局分少者为负,场分记0分;局分相等时,以第一台(主将)获胜为胜场分记1.5分,另一方为负,场分记0.5分;若第一台(主将)弈和,则双方平局,场分各记1分。 3、每局双方各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4、比赛规则采用《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比赛中一方出现不应将、自杀、自毙等情况立即判负。 5、提和规定: (1) 自然限着45回合; (2) 盘面已形成简明和棋,裁判有权直接判和; (3) 棋势明显优势一方提和,对方不得拒绝。盘面优劣由裁判裁定,若不易裁定,则比赛继续,直到对局终了或超时判负。 十一、其他规定: (1)比赛中各运动员必须关闭手机 (2)严禁吸烟和高声喧哗。 (3)录谱的规定:为了配合网上报道,要求每队每一轮至少录一盘谱,否则判该队犯规一次。 十二、名次确定: 1、团体名次排列按下列顺序区分:全队场分、全队总局分、一台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后走胜局、后走局数,直至区分。 2、个人名次排列按下列顺序区分:个人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仍无法区分,则猜先加赛10分钟快棋,如弈和、则换先加赛5分钟快棋,直至区分。 十三、名次奖励: 1、团体取前三名给予奖金及荣誉证书奖励:第一名奖励现金4000元;第二名奖现金2000元;第三名奖现金1000元。 2、个人取前五名给予现金及荣誉证书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200元;四—五名各奖100元。 十四、比赛由王钊远担任裁判长,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足区棋牌协会。 重庆市大足区棋牌协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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