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首页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棋谱仓库VIP会员+弈天黄金会员160元
注意:二合一卡为充值卡≠用户名,需要在弈天客户端和本站棋谱仓库分别登录后充值
首页 | 棋谱仓库 | 棋谱下载 | 动态棋盘 | 象棋赛事 | 象棋新闻 | 象棋视频 | 象棋图片 | 等级分表 | 棋手资料 | 东萍商城 | 直播室
-=> 公告信息
注意:本站内容与下面百度广告无关 微信:dpxqcom QQ号:88081492 QQ群:75115383 淘宝:hldcg 新浪微博:东萍象棋网 点击查看本页二维码
-=> 2012年天生红杯全国象棋擂台赛晋中开发区主场比赛规程                      编辑新闻 审核新闻 比赛列表
相关链接:等级分 成绩表 对阵图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浏览人气(2465)
其他组别:象棋新闻 象棋视频 象棋图片 竞猜中心 棋手资料 历届成绩 竞赛规程 补充规定


2012年天生红杯全国象棋擂台赛晋中开发区主场比赛规程

新闻编号:2743
新闻来源:枭狼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6-11


【天生红杯】
全国象棋擂台赛晋中开发区主场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晋中市体育局 晋中市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象棋协会
三、冠名单位 山西天生红枣酒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管处
山西日报社、电视台 晋中日报社、电视台
【棋艺】杂志 中国象棋大师网 东萍象棋网
五、开擂时间;2012年6月22---24日
地点;晋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晋商广场(榆次迎宾西街)
六、擂台设置
1. 擂台赛聘请国家象棋大师张致忠先生为顾问;
2. 开擂期间特邀山西省冠军临汾赵顺心与坐擂棋手1对16车轮战,山西省冠军牛保明讲棋;
3. 本场擂台赛晋中周军坐阵擂主。副将3名、先锋6名均由晋中市甲级棋手联赛前10名棋手出任,副先锋6名由开发区棋手坐台;
4. 开擂期间设擂中擂活动。
七、擂台赛补充规则
1. 擂台赛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 诚邀全省、全国各地专业、业余棋手擂台献技。开擂之日,按报名顺序,上午9点前交50元之棋手即获得攻擂资格。攻擂手执红先行(大师级棋手在副先锋关让先,先锋、副将关猜先;省冠军级棋手在副先锋关猜先),在副先锋、先锋、副将关负或和均为攻擂失败。擂主关分先两局,攻擂手两胜或一胜一和则攻擂成功;
3. 擂台任何一名坐擂棋手累记两次失守,则关闭该台;擂主失守本擂当即宣告结束;
4. 攻擂棋手胜出副先锋获酬金50元,攻克先锋获酬金200元,击败副将获酬金500元,打下擂主获酬金4000元并取得下届擂台赛擂主资格(酬金不累加);
5. 外省攻擂棋手,市级冠军凭证书补助200元,省级冠军补助300元,象棋大师补助500元,特大补助1000元;本省攻擂棋手按所需要住宿天数,省冠军每天补助60元,市冠军每天补助40元,并报销单程交通费;本市安排了攻擂的棋手除享受以上同等待遇外,报名费减半(20元);凡攻擂棋手免费提供午餐;
6.比赛时限,每方50分+10秒,超时判负;采用40回合限着;若多名棋手攻至副将、擂主关,按破关时序安排攻擂。
八、擂中擂规则
1. 晋中棋手挑战赛:开擂头两天,每半天安排一台次。凡报名交费10元之晋中棋手,按序猜先对局。优胜者除获相应酬金外(胜一局30元,两局60元,三局100元,酬金不累加),连胜两局获直攻副先锋、连胜三局直攻先锋资格。
2. 开发区---和顺县棋手对抗赛:立擂第三天上午,每队一名县级领导、一名协会领导、三名棋手共五人对应分先两局比赛,每局记1分,总分胜方获奖500元。
九、报名办法 晋中市外攻擂棋手须开擂前三天预约报名。
报名电话:周先生---*130*07060560* 董先生---*151*10677698*
郝 强---*186*35419233*
晋中市棋手攻擂,当天上午九时前报名即可,一般要经过擂中擂的挑战赛程序。
十、本规程解释权归擂台赛组委会
擂台赛组委会  2012.5.6

下一条:2012年“乔丹杯”吉林省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上一条:恭喜东萍象棋网被棋友收藏18000次

比赛列表 比赛规程 添加新闻 编辑新闻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联系QQ:88081492 QQ群:75115383 淘宝:hldcg 微信:dpxqcom 新浪微博:东萍象棋网 微信公众号:东萍象棋网]
本站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和东萍象棋网共同拥有,文章可自由转载,特别声明的除外,转载文章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东萍象棋专业网站 Copyright 2004 东萍象棋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保留所有权利 辽ICP备11009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