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748 新闻来源:mylongmarch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6-14 |
2012年大武汉“武工杯”职工象棋邀请赛 业余组补充规定 为确保本次比赛顺利举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试行版《象棋竞赛规则》和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补充规定。 一、竞赛规则 本次比赛原则上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试行版《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编排 1、采取分台定人制团体积分编排赛,即比赛按台次顺序分台定人进行。比赛共9轮。 2、各队报名时,排定本队1至4台运动员的台次。赛前如有变动,须在领队会上提出。一经确定,赛中不得更改。 3、在预备会议上,由各参赛队领队或教练员抽取参赛队序号,各队运动员序号根据各队序号依次排列。 4、首轮比赛按上下半区依次配对。(如1对13,14对2,依此类推)。从第二轮起比赛采取电脑编排,团体比赛“先走”的队,其单号台执红棋,双号台执黑棋。 5、同城市棋队回避配对。 三、比赛时限 (1)实行每方基本用时50分钟,每走一步加15秒,超时判负。 (2)运动员提请裁判裁决时,应由裁判停止计时钟,运动员不得擅自开停比赛计时钟,违者根据情况记犯规或判负。 (3)如计时钟发生机械损坏或其它故障,由裁判员酌情处理,运动员必须服从。 四、弃权和迟到处理 1、一方迟到,则从轮他走棋时开动他的棋钟。凡开赛后15分钟未到达比赛席位者,本轮比赛裁判可直接判弃权,记0分,对手获胜。 2、如双方迟到,则由裁判开钟,扣除双方迟到时间。如双方迟到均超过15分钟,判双方弃权,均记0分。 五、对局记录 1、在对局过程中,双方应逐着规范记录,字迹清晰。每漏记4着,记犯规一次;每漏记8着及以上,可直接判犯规两次。 3、如果一方时限首次不足3分钟时,在确保前面记录完整的前提下须向裁判提出,可不再记录(即使以后通过加秒本方时间超过3分钟也可不再记录),为确保公平对方也可不再记录。但一方如欲提出自然限着和棋要求,则须逐着记录,保持记录完整准确。双方在对局结束后须服从裁判安排,及时补全记录,否则判犯规一次。 4、对局终了,裁判认为某份记录不够清晰、准确,有权要求该方在对局结束后誊清补正。否则,记犯规一次。 5.为了做精美比赛纪念册和配合网上直播,每台次胜方运动员比赛一结束必须及时主动到直播间录谱,核对棋谱!和棋由红方录谱。如拒不录谱、所录着法错误严重达或超出规定时间录谱者,记犯规一次。 六、胜负裁定 1、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将(帅)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没有应将,听任对方吃帅(将)。 2、在同一局棋中,行棋第一次违反行棋规定(如连走两步、炮隔两子吃子、马走蹩腿等)记犯规一次,如第二次违反行棋规定,直接判负。 3、在同一局棋中,第一次出现未走棋先按钟,记犯规一次,如第二次出现未走棋先按钟,直接判负。 4、在全程比赛中,累计三次犯规,扣1分。 5、在同一局内,第二次提出 “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查不属实。 6、进行不正当交易,相互让分、媾和,一经发现和确认,直接将双方判负。 7、为避免消极和棋,禁止20回合内协议和棋,违者双方判负。20回合内遇到不变作和局面,须由红方变着,不变判负。 8、不服裁判处最终裁定,或无理取闹,导致比赛无法进行,直接判负。 9、对局过程中一方无故擅停棋钟,并无法证实双方原剩余时间,导致比赛无法进行,直接判负。 10、对局中一经发现和确认有舞弊行为,直接判负。 11、运动员不得携带手机入场,比赛中凡手机铃响,直接判负。 七、和棋裁定 1、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即可判和。 2、理论上的官和局面,防守方没有难度的,即可判和。 3、棋局出现待判局面,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一方提出“自然限着”和棋,裁判经停钟审核记录,60回合确未吃子,即应判和。如不属实,判提出方犯规一次,并在其棋钟上扣除5分钟继续对弈,如因此超过时,则判负。审核回合时,提出方将对方军次数最多只计10着。提和方漏记过多或无法辨认或无法复盘,可不予受理,以实战解决。 八、犯规 1、在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者其他干扰对方行为。 2、对局过程中一方无故擅停棋钟,但经裁判或对方证实双方原剩余时间,比赛可恢复进行,但记过错方犯规一次,并扣减其5分钟用时,如因此超时,直接判负。 3、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第一次经审查不属实。 4、摸触已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摸触对方的棋子,而已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5、记录违反相关规定。 6、未走棋先按钟。 7、违反行棋规定一次。 8.凡比赛中双方出现等待、观望不正常行棋,以战略性采取和、胜、负棋的行为,裁判提醒警告后依然不改的,第一次记犯规一次,第2次直接判双负。 9、违反运动员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而情节尚不严重者。 10、对局结束,无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在裁判清场时,依旧在赛场复盘、围观等拒不退场影响比赛秩序。 11、在比赛中为同队运动员或利益相关方运动员支招或提醒按钟,记本人所在团队犯规一次,团体名次排在同分队最后。如违反者是运动员,还须扣本人积分1分。 12、对方犯规,应立即指出,并及时报告裁判裁决。事后报告,裁判可不予受理。凡判处“犯规”,裁判员须当场宣布并及时记录。如犯规方立即认输,可免判犯规。 13、行棋按钟后棋子落在两个交叉点之间,可不记犯规,但应由对方认定棋子所落位置。 九、记分 1、每轮团体和个人胜方记1分,和方各记0.5分,负方记0分。 2、对局结束后,双方运动员特别是胜方,必须核对比赛结果,签名确认。如比赛结果签名出现胜负颠倒,判双方犯规1次。 十、名次确定 1、团体录取前八名,个人录取每台前2名,设道德风尚奖若干名。本次比赛团体和个人名次不并列。 2、团体名次根据各队所得场分多少排列,多者列前,场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区分:团体对手分(所弈过队的场分总和)、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全队犯规次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比赛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3、每台个人名次根据个人积分排列,若个人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累进分、胜局数、犯规、后手局数。如无法区分,则去掉第一轮比赛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十一、附则 1、本《补充规定》未涉及到的事项以《竞赛规程》和2011年试行版《象棋竞赛规则》为准,如《竞赛规程》和2011年试行版《象棋竞赛规则》与本《补充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2、本规定解释权属竞赛裁判处。 竞赛裁判处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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