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765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6-21 |
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第二届职工运动会 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2年6月下旬在舟山市举行 二、承办单位 舟山市交通运输委 三、比赛项目 个人赛 四、参加办法 (一)以代表团为单位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可兼),教练员1人,运动员2人(男女不限)。 (二)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本省交通运输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册职工和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用工,在交通单位工作时间必须是2011年12月31日前。 2.其他按浙交〔2010〕170号文件的总规程执行。 (三)省、市交通主管部门领导,省交通集团公司领导参加比赛不占名额。 五、比赛办法 (一)比赛按1999年版《中国象棋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采用瑞士制,具体轮数视报名情况而定。采用积分编排制,赛7轮,序号及各轮编排均由电脑进行完成。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 (三)每方时限30分钟,超时判负。迟到15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论处。 (四)竞赛规定: 1.比赛中所发生的分歧,请即刻请裁判裁定,事后追逆裁判不予受理。 2.“官和”局面,裁判有权判和。 3.强优势方如时间紧张,可在到时限前3分钟提和,裁判员可以根据局面形势做出裁定。 (五)名次区分:依序按积分、对手分,多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比较违例次数,少者名次在前,则比较胜局多少,多者名次在前;如仍相同,则抽签决定,前六名不并列。 (六)赛场纪律: 1.凡进入赛场者,必须佩带大会证件。 2.开赛10分钟内,领队、教练均需退出赛场。 3.运动员进入赛场时应关闭手机及一切发声的通讯工具,严禁在赛场内吸烟(如需吸烟者,请至门口吸烟室),违反一次作犯规一次处理,三次犯规判负。 4.为保持赛场安静,棋手在对局结束后应保持安静,在赛场内复盘、议论其他棋局。 (七)比赛设仲裁委员会受理各队申诉。如有申诉必须在该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由该队领队向裁委员会口头提出,并于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递交书面申诉材料并举证,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胜诉退回)。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六名,并分别按7、5、4、3、2、1分计入各代表团团体总分。 (二)参赛不足6人时,一律按实际参赛人数减1录取名次,计分值不变。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组团单位公章,同时实施网络报名(两种报名方式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于2012年5月18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工会(通讯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电子邮箱:946948537*qq.com)。上报后不得无故弃权,若无故弃权,从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7分。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请上交参赛运动员资格证明,由组委会办公室校验。 八、经费 各代表团参加比赛的交通费自理,并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不足部分由主办、承办单位负责。 九、除上述规定外,其他按浙交〔2010〕170号文件的总规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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