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3122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11-03 | |||||||||||||||||||||||||||||
浙江省第五届职工运动会象棋比赛补充细则 一、比赛日程安排
二、比赛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2008年版《象棋比赛规例》。 三、赛制采用积分编排制,共赛7轮。 四、编排: 1、棋手编号由电脑随机抽签确定,首轮配对为1-2、4-3、…… 以此类推(同单位棋手首轮回避配对,此后各轮均不回避)。 2、参赛人数成单时,遇轮空的对手分按有分棋手的最低积分(大于0分)给予计算。 五、比赛用时 1、每轮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超时作负。 2.、开赛后棋手超过15分钟未到场就坐,该轮成绩即作负。 六、对局规定 1、走棋后棋子已离手,形成将、帅直接见面,或没有应将(包括听任对方将吃、主动送吃等),即作负。 2、同一局棋中,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出现记犯规,第二次出现即作负。 3、无论任何情况,单方长将作负。 4、一子长捉一子、多子(不包括将帅兵卒)长捉一子、马或炮长捉车,不变作负。 5、其余重复局面均按“愿变则变、不变作和”原则处理。 6.、自然限着40回合(提出方“将军”有效着数为8着),一方运动员提出,裁判协助计数。 7、比赛中棋手手机响,记犯规一次;接听手机即作负。 8、对局终了后,运动员须举手示意,裁判会同双方登记确认比赛结果后(胜负结果由负方签字、和棋结果由双方签字)及时离开赛场休息,不得逗留赛场拆棋或围观议论未结束的对局。 七、名次区分办法: 个人名次按《象棋比赛规例》相关条款处理。 团体名次参照队员总分制相关规定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裁判委员会酌情裁处。 浙江省第五届职工运动会象棋比赛裁判委员会 2012年11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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