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首页 | 第1期 | 第2期 | 第3期 | 第4期 | 第5期 | 第6期 | 第7期 | 第8期 | 第9期 | 第10期 | 第11期 | 第12期 | 第13期 | 第14期
棋谱仓库VIP会员+弈天黄金会员160元
注意:二合一卡为充值卡≠用户名,需要在弈天客户端和本站棋谱仓库分别登录后充值
首页 | 棋谱仓库 | 棋谱下载 | 动态棋盘 | 象棋赛事 | 象棋新闻 | 象棋视频 | 象棋图片 | 等级分表 | 棋手资料 | 东萍商城 | 直播室
-=> 公告信息
注意:本站内容与下面百度广告无关 微信:dpxqcom QQ号:88081492 QQ群:75115383 淘宝:hldcg 新浪微博:东萍象棋网 点击查看本页二维码
-=> 2013年江苏扬州“龙川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编辑新闻 比赛规程 比赛列表
相关链接:比赛规程 比赛新闻(2) 参赛名单(106) 比赛棋谱(132) 最新对阵(9) 最新排行(9) 最新胜率(9) 浏览人气(1374)
其他组别:新闻首页 比赛新闻(2) 比赛视频(0) 比赛图片(0) 比赛竞猜(0)


2013年江苏扬州“龙川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新闻编号:3612
新闻来源:钱宇新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04-09


2013江苏·扬州“龙川杯”象棋公开赛
竞 赛 规 程

   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我市象棋水平的提高,积极推动象棋运动的广泛开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3江苏扬州“龙川杯”象棋公开赛。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扬州市棋类运动协会

扬州市江都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扬州市江都区棋类协会

三、竞赛时间、地点:

2013年4月29日至5月1日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

四、参赛资格:

各省、市、自治区、港、澳、台棋手均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办法:

1、执行《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由电脑编排,采用积分编排制(7+2),共赛9轮。

3、同地区棋手不回避。实行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计算7着。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4、比赛时限:每方4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5秒。

5、名次确定:积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前一轮成绩。

六、奖励办法:

1、比赛前8名颁发证书,个人前16名予以现金奖励。

2、比赛增设业余选手前8名现金奖励(奖励不可兼得)

3、曾获得全国象棋个人赛冠军的棋手,补贴旅差费用1500元;

4、曾获得全国象棋特级大师的棋手,补贴旅差费用1000元;

5、曾获得全国象棋大师的棋手,补贴旅差费用500元;

6、获得本次比赛冠军的棋手不再发补贴金额;

七、奖金安排:

总奖金额:45000元。

冠军奖金15000元,亚军奖金8000元,第三名奖金5000元,

第四名奖金20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奖金每人为1000元,第九名至第十六名奖金每人为500元。

    业余选手第一名奖金2000元,第二名奖金1500元,第三奖金1000元,第四至第八名500元。

八、报名办法:

1、各省市棋手的报名,原则上以本地区棋协牵头进行报名。

2、各参赛地区运动员报名表,请于4月20日前发至邮箱: 675848118*qq.com报名参赛,或发短信至*139*52777558*报名参赛,同时将报名费汇至: 建设银行江都支行卫星分理处6227 0013 3315 0124 003 孔旭收。

3、本次比赛限报120人,额满为止,未交报名费者不予编排。

4、报名以后若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弃权、请务必提前通知赛委会(*139*52777558*),否则取消该赛员今后参赛资格。

九、报名、报到:

1、参赛棋手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2、参赛运动员旅差费自理,食宿统一由组委会安排,每人三天共交食宿费450元,食宿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

3、2013年4月28日下午17:30点前,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江都大酒店”大厅报到。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下一条:沈阳棋坛名人录47----算命先生的茶馆人生上一条:谈谈茶馆和棋社

比赛列表 比赛规程 添加新闻 编辑新闻
-=> 版权信息 [网站地图 联系QQ:88081492 QQ群:75115383 淘宝:hldcg 微信:dpxqcom 新浪微博:东萍象棋网 微信公众号:东萍象棋网]
本站原创文章版权归作者和东萍象棋网共同拥有,文章可自由转载,特别声明的除外,转载文章时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东萍象棋专业网站 Copyright 2004 东萍象棋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保留所有权利 辽ICP备11009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