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3961 新闻来源:珠山棋友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06-13 |
关于举办2013年江西省霏欧凰杯象棋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设区市大专院校、省直象棋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工作,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我省棋手的棋艺水平,定于2013年6月6日至11日在江西省宜春市举行江西霏欧凰杯象棋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江西省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西霏欧凰家俱制造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宜春江南名庄、宜春市象棋协会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13年6月6日报到,7日—10日比赛,11日离会。 (二)地点:霏欧凰家具城 五、竞赛项目 (一)男子组(2项):团体赛、个人赛。 (二)女子组(2项):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加办法 (一)大专院校、省直象棋协会 (二)各设区市象棋协会组队参加。 (三)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2名,领队1名。于6月6日到宜春市青龙酒店报到。 六、运动员资格 须户口在江西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七、费用: 参赛代表队运动员男女各2名,领队1人,差旅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承担。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男子组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七轮;女子组个人赛视报名参赛人数确定比赛赛制。 (三)团体成绩采用队员总分制,按照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人赛、中所取得的名次计算团体成绩。 (四)抽签编排由大会竞赛部门组织,在裁判长主持下进行。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3名发给奖杯和荣誉证书。 (二)个人赛取前6名,发给荣誉证书,男、女前3名发给奖金。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及部分裁判员由主办单位指派,其余由承办单位选聘,于6月5到宜春青龙酒店报到。 十一、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队须于5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报大会。 (二)请所有参会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各设区市超编人员食宿费用自理,并请提前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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