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4372 新闻来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10-07 |
2013年碧桂园“银河城杯”辽宁省象棋少年锦标赛补充细则 一、比赛时间 10月1日至4日,各组具体竞赛时间安排详见秩序册。 二、比赛办法 采用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三、赛制安排 1.男子18岁组,采用11轮;女子18岁组和男、女16岁组均采用7轮;14岁均采用9轮,以上各组都为单循环赛制。12岁男、女同年龄组合并,采用9轮积分编排制。首轮由电脑随机确定棋手序号。如参赛人数因故发生变化,将依据实情调整轮次; 2.同单位棋手在进行编排时,首轮尽量回避,其余各轮均不回避。 四、时限规定 1.比赛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着加10秒,超 时判负; 2.计时钟出现故障,由裁判酌情处理,棋手应予以配合; 3.宣布开赛后,棋手15分钟内未到赛桌前就坐,当轮比赛按弃权论。 五、记录规定 参赛的所有棋手均应认真记录。漏记过多、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一方,除 按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判罚外,对其提出“自然限着”或“待判局面”的审核, 裁判不予受理。 六、自然限着 1.本次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将军”着法不计; 2.在一局棋中,一方第二次提出审核40 回合自然限着,经查不属实,即判负。 七、比赛规定 碰乱棋子:在自己时间内,可立即恢复局面的,复原后继续比赛;在对方时间 内碰乱,则为对手增加3分钟时间。 八、纠正错误 对局过程中,出现意外错误,无论出自哪方,均应及时纠正;如对局结束,不 予受理。 九、注意事项 1.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没有“应 将”、帅 (将)听任对方吃,当即判负; 2.在同一局棋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出现判犯 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即判负。 十、裁决规定 1.在对局中出现所有关于规则方面的问题,以裁判长的判决为准。 2.待判局面的裁定: (1)双方均为允许着法,不变作和; (2)一方为禁止着法,另一方为允许着法,前者变着; (3)双方均为禁止着法,不变作和。 十一、名次确定 1.在积分编排制中,根据个人积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 则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轮相加积分总和)、胜局、犯规、后走局 数。如无法区分,则对手分高的名次列前。合并组中,男、女个人名次分 别录取。 2.本次辽宁省象棋少年锦标赛录取办法 各组比赛人数11名(含11名)以上运动员参加的,录取前8名;8名至 10名的,录取前6名;6名至7名的,录取前3名;3名至5名的,录取 第1名,3名(不含3名)以下的,不录取,名次不并列。 十二、比赛纪律 1.各领队、教练、家长,请于赛前10分钟退出赛场; 2.进入赛场人员必须佩戴规定证件; 3.棋手进入赛场后要保持安静,对局终了,请举手示意,由裁判会同双方确 认比赛结果,签字认可(输棋方签字,和棋双方签字)。办完手续后,摆 好棋子,及时退场; 4.棋手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发现在当轮比赛未完成之前 打开手机,则判负。 十三、礼仪规定 1.服装整洁,文明对弈。 2.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3.进入赛场,保持安静。 4.公平竞赛,赛后退场。 十四、未尽事宜,由裁判组依据规则精神处理。 赛会裁判组 2013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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