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4402 新闻来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10-02 |
2013年碧桂园“银河城杯”辽宁省象棋少年锦标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沈阳市体育总会 沈阳市苏家屯区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辽宁电视台网络棋牌频道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30—10月4日 沈阳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 五、参赛单位 各市体育局、绥中县体育局、昌图县体育局和在辽宁省体育总会 注册的参赛单位。 六、竞赛项目:男、女少年个人赛。 七、参赛资格 (一)男、女各5个组别。 18岁组(1995年1月1日以后至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6岁组(1997年1月1日以后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比赛不允许跨组报名(包括以大打小,以小打大,以女打男等)。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注册的运动员。 (四)18岁组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注册证。其它组别携带户口原件、注册证参赛。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个人均录取前8名,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录取名次不并列。 (三)报名人数没有超过录取名额,按补充细则执行。 十、报名与报到 (一)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载的报名表, 以Email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lnstyzh*163.com 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前。参加18岁组比赛的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其他参赛运动员提供户口原件。(注:不用当地市体育局盖章、不用邮寄报名表) (二)报到时间:2013年9月30日14:00点前。 (三)报到地点:沈阳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 (四)领队会议于9月30日15:00点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举行,未参加领队会议并未请假的参赛队按弃权处理,不予编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比赛一律不补报、换人。 (五)每人交报名费80元。 (六) 参赛棋手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险证明,否则比赛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与赛会无关。 (七)经费各队自理,大会统一安排食宿(中途不退伙)。报名费、食宿费于9月15日前一次性汇到大会指定账户开户行:开户行:农业银行金宝支行,开户人:李晓丹,帐号:6228480040906238312。注:汇款成功后,及时短信通知联系人。联系电话:*159*98872163*,联系人:李祥生。汇款小票须注明内容,持汇款小票安排食宿。 (八)食宿标准:140元/每人/每天。 (九)入住酒店及乘车路线:金叶华兴宾馆、如家快捷酒店: 1.沈阳北站:乘出租车约30——40元。 2.沈阳站:乘出租车约20-30元。 3.酒店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中路35号。 4.碧桂园银河城售楼中心:沈阳站乘170路公交车到碧桂园“银河城” 售楼中心。 5.大会可提供30座,40座,50座接站车辆,如需包车接站, 请与李祥生联系,电话:*159*98872163*。 (十)比赛场地与指定入住酒店之间有免费大巴摆渡。 十一、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部分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0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辽宁省体育总会审核。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体育总会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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