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4607 新闻来源:广东网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11-28 |
2013-2014“孚日家纺杯”全国女子象甲联赛 实施细则 一、赛风赛纪管理: ( 一 ) 各参赛棋手、领队、教练必须严格遵守《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二 )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棋手需在赛前签订《诚信参赛承诺书》; ( 三 ) 根据比赛情况裁判长有权要求各参赛队非比赛人员(包括替补棋手)不得进入赛场观棋, 结束比赛人员立即离场,违者记全队犯规一次; ( 四 ) 组委会有权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对参赛棋手进行电子设备检查; ( 五 ) 实施检查应有 2 人(含)以上检查人员参加,检查人员为组委会及组委会指定人员。 二、宣传推广: ( 一 ) 组委会在与本届女子象甲联赛相关的赛事宣传推广活动中可以使用参赛棋手个人肖像; ( 二 )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棋手有义务配合、接受与女子象甲联赛相关的媒体拍摄、采访; ( 三 )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棋手有义务参加 1-2 次组委会组织的赛事推广活动; ( 四 ) 相关人员在参加上述活动时须举止得当、穿着得体,无故缺席或违反,组委会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三、奖项评选办法 ( 一 ) 最有价值棋手(1 名),奖励 5000 元,得分最高者获此奖项; ( 二 ) 赛季最佳对局(1 盘),胜者 3000 元,负者 2000 元,和棋每人 2500 元,评选办法另定 ( 三 )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名,未违反赛风赛纪的队伍均有资格参加评选,获奖队伍由各参赛 队投票产生; ( 四 ) 优秀教练员(1 名):比赛中表现出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职业素质,带队取得优异成绩或较预选赛取得突出进步的教练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获奖者由各参赛队投票产生; ( 五 ) 优秀裁判员(4 名):思想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工作态度端正的裁判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获奖者由各参赛队投票提名; ( 六 ) 组委会亦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增设部分奖项,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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