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5492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4-09-04 | ||||||||||||||||||||||||||||||||||||||||||||||||||||||||||||||||||||||||||||||||||||||||||||||||||||||||||||||
2014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参赛资格及 竞赛办法 一、参赛资格: (一) 各队参赛棋手须为2014年度注册棋手。 (二)男子: 1.甲组: 2013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男子组前32名棋手;2014年男子乙组前32名。 2.乙组: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三)女子:2013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女子组前32名棋手及其他资格参赛棋手。 (四)其他资格: 1. 2014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男、女个人14岁以上组(含14岁)各组冠军。 2. 2014年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男、女个人前3名(赛前已获参赛资格者,其名额顺延)。 3. 2014全国象棋等级赛男子前6名、女子前3名; 4.第六届“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预赛男、女前6名具有三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棋协大师称号的棋手; 5.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上(含2450)、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上(含2250)的棋手和“运动健将”(象棋大师)等级称号及以上棋手,具有参赛资格。每人交报名费300元。 6.参赛单位可增报男、女各1名具有“三级运动员”(含)以上或“棋协大师”技术等级称号的棋手参加比赛,交报名费300元。 7.依据本条款第4项、第6项资格报名的棋手,报名时须交验等级证书复印件。 (五)女子棋手因孕、产期不能参赛的,需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向中国象棋协会递交书面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可保留参赛资格一年。 (六)参加男、女两个组别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参加一个组别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或教练1人。 二、竞赛办法 (一)执行最新《象棋竞赛规则》(2011)。 (二)赛制和轮次: 1.男子乙组:采用7轮积分编排。 2.男子甲组: 第一阶段采用7轮积分编排,取前16名; 第二阶段分先两局单败淘汰赛,两局得分多者晋级;如果打平,则加赛2局快棋,胜者晋级;再打平,则加赛1局超快棋,胜者晋级(和棋黑胜)。 3.女子组:采用11轮积分编排。 (三)比赛用时规定: 1.每方基本用时5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2.快棋:每方基本用时1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3.超快棋:红方6分钟,黑方4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四)计分:胜局记2分,负局记0分,和局各记1分。 (五)名次区分: 1.男子乙组、女子组名次区分按规则14.3.2款执行; 2.男子甲组:第一阶段按规则14.3.2款区分;第二阶段第1轮淘汰8人(按第一阶成绩排名区分9-16名),第2-4轮采用淘汰制附加赛区分1-8名。 (六)本次比赛计算等级分(不含快棋)。 三、录取名次 (一)男子甲组、女子组各录取前8名; (二)男子甲组前32名棋手获得2015年本赛事甲组资格,第33名(含)以后棋手获得2015年本赛事乙组资格;女子组前32名棋手获得2015年本赛事参赛资格。 四、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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