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5885 新闻来源:逍遥君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4-12-15 |
2014年重庆黔江第三届“冉氏杯”象棋赛 补充规定 一、棋手签到: 请参赛棋手于2014年11月21日18点前到黔江区委党校学苑宾馆签到,以缴纳报名费为准。确须在次日8点半前赶到的,必须电话告知,否则不予编排。因故不能参赛的请在开赛前电话或短信退赛。 二、日程安排: 比赛日程 时间 地点 棋手报到 11.21日18:00时前 黔江区党校学苑宾馆 赛前会议 19:30 黔江区党校学苑宾馆 第一轮 11.22日09:0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二轮 11.22日10:3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三轮 11.22日13:0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四轮 11.22日14:3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五轮 11.22日16:0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六轮 11.23日08:3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七轮 11.23日10:0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八轮 11.23日12:30时 黔江区体育馆 第九轮 11.23日14:00时 黔江区体育馆 颁奖仪式 11.23日15:30时 黔江区体育馆 三、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1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9轮,每轮对阵由电脑软件编排。每局单方基本用时40分钟包干。优势方有权在剩余时间3分钟以上提和! (三)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同,按以下顺序区分:累进分(每一轮积分之和)、胜局、犯规、对手分,如无法区分,则除去第一轮得分进行比较,如仍相同,除去第二轮得分比较,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四、奖金设置:按《竞赛规程》执行。 五、其他规定: 1、自然限着50回合。提出方“将军”着数,最多只计算10着。 2、出现3个循环及以上的“待判局面”时裁判员才予受理。犯禁方须变着者在裁判员裁决后2个回合内必须变招,否则判负。符合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在2回合内变招,双方不变判和。 3、要求前10台和裁判员指定的台次必须录谱。由胜方录谱,和棋由红方录谱。其他精彩对局鼓励录谱。未按时录谱(次轮开始前)记责任人犯规一次。 4、如出现简明定式和棋裁判员有权判和,无进攻子力方必须接受有进攻子力方的提和,如有争议必须请示裁判长!一经裁决,任何一方不得继续纠缠! 5、开赛20分钟内或者20回合内不准提和,若遇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红方必须变招。 6、下列情形之一的记犯规1次。 (1)对方行棋时间内无故提出问题,或者其他干扰对方行为的; (2)对局过程中无故擅停棋钟的; (3)提议作和次数超过对方2次的; (4)违反行棋规定一次的; (5)没有走棋先按钟的; (6)录谱责任人缺录一次棋谱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判负: (1)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15分钟尚未到达其座位的; (2)有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的; (3)一盘棋犯规达到2次的; (4)出现“不应将”、“送吃老将”等自杀情况的。 (5)擅自关闭计时钟的; (6)违反行棋规定2次的; (7)其他影响正常比赛秩序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取消下轮比赛资格: (1)为棋手支招的; (2)干扰比赛且不听劝阻的; (3)利用高科技舞弊的; (4)下假棋的。 六、注意事项: 1、比赛结束双方主动找裁判在成绩表上签名认可。 2、严禁在赛场议论比赛对局或在赛场拆棋。 3、为保证赛场秩序,比赛时运动员应关闭手机或调整到振动状态。 4、赛场内禁止吸烟!如欲吸烟者请到赛场外! 七、此规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者裁判长临场酌情处理。 八、此规定的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2014年重庆黔江第三届“冉氏杯”象棋赛组委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
下一条:大庆市阳光乘风休闲购物广场“天水源茶行杯”象棋擂台赛结束上一条:2014年首届常苏高校象棋邀请赛女子组成绩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