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635 新闻来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09-11-15 |
一、赛制安排 各组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男子团体、个人、快棋、青年男子团体、业余混合团体比赛九轮,女子团体、个人、快棋、青年男子团体比赛七轮。 二、竞赛办法 1.执行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2.团体赛均采用分台定人制。各队报名时原则上按水平高低报台次(业余混合团体男子为1、2台,女子为3台),但有等级分棋手允许在相差100分以内调整台次; 3.使用中国象棋协会提供的《象棋竞赛定位编排综合系统》进行编排。首轮抽签确定序号,采用近号配对,即1-2、4-3、5-6……以此类推。个人赛单号台次小号执先,双号台次大号执先。团体赛号码在前的队1、3台执先,其余台次执后; 4.首轮编排实行同代表队棋手回避配对,其余各轮均不回避配对; 5.如遇参赛棋手(队)逢单,轮空者算胜局,其对手分按最低得分棋手(队)计算。 三、关于快棋 1.采用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行)》中的“快棋规则”; 2.快棋赛棋手可不做记录,但比赛结束后须配合裁判将记录补正; 3.快棋赛不执行自然限着规定。凡形成理论上的和棋定式,由一方棋手提出后,经裁判审查属实,则可判和; 4.一方时限用尽时提出和棋,经裁判确认另一方虽有剩余时间但确无实际赢棋条件(没有足以构成杀棋的子力),可以判和; 5.一方棋手在同一局棋中两次“犯规”即判负; 6.一方没有走棋先按钟,第一次发生记犯规一次,第二次则判负。但当任何一方用时不足一分钟,只要发生未走棋先按钟即判负。 四、关于棋例 如出现双方不变作和的待判局面,允许任何一方在两着内变着,若双方不变则判和。 五、区分名次 1.男、女个人赛和快棋赛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至直区分; 2.团体赛如场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团体对手分,全队总局分,全队胜场,全队胜局,全队犯规;如仍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至直区分。 六、快棋赛迟到10分钟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处理。其余比赛迟到15分钟未到场就座者按弃权处理。 七、在比赛过程中,如出现棋手通讯工具铃声鸣叫或接听、查看信息等,立即判负。 八、未尽事宜,裁判组根据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行)》精神酌情处理。 象棋竞赛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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