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1753 新闻来源:浮生半日闲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1-08-16 | ||||||||||||||||||||||||||||||||||||||||||||||||||||||||||||||||||||||||||||||||||||||||||||||||||||||||||||
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湖州市体育局、湖州市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安吉县体育局、安吉县体育总会、安吉县中南百草原度假酒店 二、日期和地点 少年组于2011年8月16-19日、成年组(大众组、行业组、大学生组、青年组)于8月19-22日分别在安吉中南百草原度假酒店举行。 三、参赛单位 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体育总会(分会)和协会,行业(系统)、有关省(部)属企业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俱乐部(包括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 四、竞赛项目与组别 (一)比赛组别: 1、成年男、女组(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分设大众组、行业组、大学生组 2、青年男、女组(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 3、少年男、女组: 分设16岁组(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14岁组(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9年1月1日—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比赛项目 1、成年大众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个人快棋、女子个人快棋赛。 2、成年行业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3、大学生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4、青年组:男女混合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少年组:男子总团体、女子总团体、各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运动员资格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为依据;全国各省市(含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工作一年以上(2010年6月前办理暂住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外籍人士在浙江省定居经商一年以上(凭有效证件)。 (二)现役专业运动员不能参赛,专业运动员须退役8年后方可与业余运动员一起参赛和排名。 (三)凡参赛者须到所在地体育社团办理会员注册,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各单项比赛报名前10天,已完成会员注册的运动员可参加比赛。 六、参加办法 (一)参加全部项目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参加6项以下比赛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不限。 (二)棋手不能跨组别参加比赛,参加成年组比赛的棋手可以兼报个人快棋(个人快棋不计入团体成绩)。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采用亚象联最新版的《象棋比赛规例》,编排使用运动会认证的电脑编排软件。 (二)各组均视报名情况,在报名后确定比赛办法。 (三)比赛用时: 1、少年组采用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15秒(要求做好对局记录)。 2、其它组别采用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5秒(快棋赛用时采用每方1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3秒)。 (四)凡报名不足6个单位的组别,与相近组别合并比赛。 (五)比赛具体日程预安排(见附表一)。 (六)名次区分方法根据赛制另定。 (七)团体名次计算办法 各组别团体成绩按队员总分制选取以下最好成绩人数合并计算(不足录取成绩人数的参赛单位不计团体名次,只计个人名次): 1、大众组分别选取男子个人最好成绩3人,女子个人最好成绩1人合并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成绩; 2、行业组分别选取男子个人最好成绩3人,女子个人最好成绩1人合并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成绩; 3、大学生组分别选取男、女个人最好成绩各1人合并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成绩; 4、青年组分别选取男、女子个人最好成绩各1人合并计算男女混合团体成绩; 5、少年男子组分别选取16岁组男子个人最好成绩1人、14岁组男子个人最好成绩2人、12岁组男子个人最好成绩2人合并计算男子总团体成绩。 6、少年女子组分别选取16岁组女子个人最好成绩1人、14岁组女子个人最好成绩2人、12岁组女子个人最好成绩2人合并计算女子总团体成绩。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团体与个人均录取前八名,如参赛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按实际参赛数录取名次;奖励办法另定。 (二)各组别的棋手等级晋升标准(见附表二)。 (三)设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时间为7月16日,第二次报名为 7月26日正式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和无故弃权。报名表统一在省体育局网站首页的群众体育栏目中“全民体育竞赛系统”中下载,各代表队均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表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浙江省体育总会(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联系电话:0571—85061939,联系人:张振民,电子邮箱:zhangzm4476*163.com。邮编:310004)和湖州市体育总会(地址:湖州市苕溪路138号,联系人:张强,电话:0572—2221765、*137*06725070*,传真:0572—2052468,电子邮箱:441388786*qq.com,邮编:313000)。报名表须经各级体育社团审查后盖章,报到时交大会竞赛部门。 (二)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指定赛区报到(具体报到日期和地点见赛前补充通知)。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运动员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缺一不予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须交报名费每个单项每人50元。团体报名费每队200元,青年组团体报名费每队100元。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 仲裁委员和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省体育总会选派,裁判员承办单位选派。 十一、其它: (一) 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申诉由本人以书面形式在本项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审定为终审裁决。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属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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