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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编号:1754 新闻来源:北京贾俊新浪博客 新闻录入:北京贾俊 更新时间:2011-04-03 |
公告: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决定增补常务理事 北京贾俊 2011年3月31日,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召开特别会议,决定增补:52岁的中央电视台办公室干部陈福来、52岁的北京市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副总经理张平、55岁的首钢机电公司干部王树清等3人为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 决定增补39岁的国家象棋大师龚晓明为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培训部副部长。 附: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名单: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顾问:王占华、赵敬寿。 名誉会长:杨磊、阮春林。 会长:李翰章(主持全面工作) 常务副会长:张国权(兼竞赛部部长,分管裁判部,公关部) 副会长:付光明(国家象棋大师,分管技术部、象棋队) 副会长:何连生(国家象棋大师,分管培训部、法律部) 秘书长:贾俊 (兼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分管财务部) 副秘书长:李秀生律师(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手机:*139*11821356*) 副秘书长:陈福来(中央电视台办公室干部) 副秘书长:张平(北京市盛华宏林粮油批发市场副总经理) 副秘书长:王树清(首钢机电公司干部) 技术部部长:殷广顺(兼象棋队总教练)。 培训部部长:魏国同。 培训部副部长:龚晓明(国家象棋大师)。 法律部部长:李秀生(律师) 裁判部部长:肖永国。 公关部部长:司和义。 竞赛部副部长:张树新。 竞赛部副部长:尹乃文。 竞赛部副部长:温满红(女子国家象棋大师)。 象棋队副总教练:王亚军。 监察部部长:由投资方推荐产生。 财务部部长:由投资方推荐产生。 全文公布: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章程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是由中国象棋工作者、象棋大师和象棋爱好者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民间公益组织。目的是开展棋艺研究,传播中国象棋文化。策划推广象棋活动赛事。发现培养推荐象棋人才,为振兴中国象棋做些实事。 2.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团结棋友,服务棋友。组织会员开展各类象棋比赛和交流活动;发展社区中国象棋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工作范围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组织、协调北京民间象棋活动。 2.普及、宣传和推广象棋运动,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3.组织举办或承办象棋竞赛活动; 4.开展民间象棋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象棋后备人才; 5.研究象棋艺术; 6.开展中国象棋交流、竞赛,增进民间象棋的友谊和合作。 第三章 会员和会员代表大会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会员均为个人会员。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的全国广大象棋爱好者、象棋工作者、象棋大师,均可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象棋比赛和培训; 4.会员有权被本会选派参加国内外象棋活动;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会员履行下列义务: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7.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终止事宜; 8.会员代表大会须有1/2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会员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9.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会员严重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给象棋研究会造成重大损失的;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不参加研究会活动的; 10.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均由投资方推荐产生。从第二届开始,一律选举产生。 第四章 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1.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在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领导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负责。 2.理事会的职责是: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理事会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3.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负责本会会员的管理工作。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筹备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4.常务理事会全面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负责本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开展国内外交流和技术交流。根据本章程及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并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5.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时,常务理事会可以召开由投资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的特别会议,代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所有职权。 第五章 机构和职责 1.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设名誉会长、顾问、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部门负责人、理事若干人。会长主持全面工作。全面负责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计划。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会长、副会长,负责象棋研究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自然成为本会的常务理事。 2.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下设11个部门,分别是:竞赛部、宣传部、技术部、裁判部、培训部、公关部、法律部、财务部、监察部、象棋队、秘书处。 竞赛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竞赛和组织工作。 宣传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宣传工作和新闻发布。 技术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棋艺研究。组织管理教练员队伍,进行理论探讨和业务交流,负责各级教练员的推荐和选拔; 裁判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裁判员管理。 培训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公益培训。 公关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社会各方面的公共关系。 法律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所有法律事务。 财务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财产和收支管理。负责普及和推广象棋运动所需经费的筹集工作。 监察部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工作落实和规章制度的执行监察。 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象棋队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中国象棋的对外交流和友谊比赛。 秘书处负责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全面协调各部门的运作。发展会员,起草文件。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有关活动,为象棋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3.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有无私奉献精神,热爱象棋事业,不拉帮结派。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5年。 第六章 经费来源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是非营利性民间公益组织。经费来源包括:投资人投资、棋友捐赠、企业赞助,社会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所有经费将用于开展中国象棋竞赛、研究和交流活动。本会遵守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投资人的投资用到实处。自觉接受投资方的监督。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附则 2011年3月20日,本章程经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五芳象棋研究会 2011年3月26日 北京贾俊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jiajun7182 北京贾俊搜狐博客http://beijingjiajun.blog.soh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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