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612 新闻来源:中国象棋协会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4-20 |
第五届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个人)竞赛规程 2012-04-20 17:24:00 中国棋院在线 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棋类协会、安吉县棋类协会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7月26日至30日在浙江安吉县举行。 四、竞赛项目 男、女个人赛 五、参赛资格 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并,未获得大师称号的初、高中和大学在校生。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 (试行)。 (二)各组比赛的轮次视报名情况在联席会上确定。 (三)用时规定:基本用时6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女组各录取前八名。 (二)男、女组个人冠军、胜率达到76%获得申请“运动健将”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前八名获得申请“一级运动员”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第九至十六名获得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资格;男、女组个人第十七至三十二名获得申请“三级运动员”称号资格。 (三)男、女组前三名棋手获得参加2012年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资格;赛前已获参赛资格者,其名额顺延。 八、报名办法(待定) 九、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工作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遴选裁判长、副裁判长以及仲裁和部分裁判员,担任赛会工作。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中国象棋协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 条例》执行。 (三)赛风赛纪委员会按《象棋比赛赛风赛纪管理办法(修订)》负责处理各参赛队、棋手和裁判员出现的赛风赛纪问题。 十、经费和器材 (一)参赛人员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另行通知。 (二)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要求备齐。 十一、其他 (一)参赛人员食宿接受大会统一安排。 (二)参赛棋手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 保险证明,未购买保险的棋手须在赛区购买保险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附件:第五届全国象棋青年锦标赛(个人)报名表 (责任编辑: 陈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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