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799 新闻来源: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11-06 |
第四届南宁象棋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南宁市体育局、南宁市体育总会、广西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南宁市象棋协会 四、比赛项目:公开团体赛、公开个人赛 五、比赛时间:2012年11月3日至7日 六、比赛地点:中国广西南宁 七、参加办法:1、邀请国家和地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日本、韩国,欧美、亚太国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华台北。邀请的国家或地区各派1支队伍参赛。2、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各1支队伍参赛。3、每队可报领队1名,运动员2名,运动员性别、年龄、等级不限。 八、比赛办法:1、执行亚洲象棋联合会制订的《象棋比赛规例》。2、比赛采用瑞士制(积分编排制),具体轮次视报名情况确定。团体赛、个人赛一次进行,如只有1名运动员参赛,不计团体名次,按各队报名顺序确定队员序号,第一轮采用上半区对下半区的方式进行编排,各轮比赛同队棋手均回避。3、自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逾30分钟未到场者按弃权处理。4、用时:使用棋钟,每方基本用时60分钟,每步加15秒,超时判负。5、比赛棋手自行记录对局。 九、决定名次办法和奖励:1、每局棋结果,胜者2分,负者0分,和棋各记1分。2、个人名次不并列,积分多者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区分:(1)对手分;(2)胜局;(3)犯规;(4)后手胜局。仍不能区分则抽签决定名次。 3、团体名次计算:以个人名次总和区分,少者列前。如个人名次总和相等,则按最高个人名次区分。4、公开团体奖励前6名,公开个人奖励前8名,前3名发给奖杯,其余名次发给奖牌。5、所有参加者均发给纪念品。 十、经费:1、境外往返交通费由各境外代表队自理;2、各代表队比赛期间食宿费、市内交通费(从机场、火车站到宾馆)由大会负责。 十一、报名和报到:1、请于2012年10月8日前把报名表报至中国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0-8号奥体宾馆八楼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报名联系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桃源路60-8号奥体宾馆八楼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邮编530021,联系人:杨毅斌,手机:086-*138*77131100*,传真:086-771-2851480.2、比赛报到时间和地点:请于2012年11月3日到中国广西南宁报到,请提前告知抵达南宁的航班、车次,以便接机接站。3、2012年11月3日20:30举行技术会议,请各队领队参加。4、2012年11月8日离会。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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