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2798 新闻来源:秋雨夜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2-07-12 | ||||||||||||||||||||||||
浙江省首届女子体育节象棋比赛补充规定 一、比赛日程安排
二、比赛采用亚洲象棋联合会2008年版《象棋比赛规例》。 三、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赛7轮,分行业(系统)组、地市组、强县(市、区)组三个组别,其中行业(系统)组和地市组合并比赛分计成绩。采用电脑编排,同单位不回避。 四、用时与记录 1.采用基本用时20分钟每走一着加20秒办法,先超时者作负。 2.比赛迟到15分钟(以到达坐位就座为准)以弃权作负论处。 3. 运动员须做对局记录。 五、成绩计算 1.每轮计分:胜方得2分,负方0分;和棋时双方各得1分。 2.个人名次按个人积分高低排列,高者列前。如积分相等,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局数。如无法区分,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3.团体名次采用队员总分制。按各队最佳2名队员名次分(名次分计算办法,第一名为0分、第二名为2分,第三名为3分,以此类推)之和进行排名。若得分之和相同,依次比较最高个人名次。 六、对局规定 1.走棋后棋子已离手,形成将、帅直接见面,或没有应将(包括听任对方将吃、主动送吃等),即作负。 2.同一局棋中,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出现记犯规,第二次出现即作负。 3.无论任何情况,单方长将作负。 4. 一子长捉一子、多子(不包括将帅兵卒)长捉一子、马或炮长捉车,不变作负。 5.其他待判局面,双方不变均作和局。 6.自然限着为40回合,提出方有效照将数计8着。 7.对局终了后,运动员须举手示意,裁判会同双方登记确认比赛结果后(胜负结果的由输棋方签字、和棋结果由双方签字)及时离开赛场休息。 七、赛场纪律 严格执行《棋手须知》条款规定。 凭证入场,关闭手机,禁止吸烟。 服装整洁,举止大方,礼容端庄。 服从裁判,结束对局,主动退场。 八、本补充规定解释权属赛事竞委会 | ||||||||||||||||||||||||
下一条:2012年第四届南宁象棋国际邀请赛竞赛规程上一条:2012年浙江省首届女子体育节象棋竞赛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