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6635 新闻来源:林松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5-07-23 |
2015年辽宁省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盘锦市体育总会 盘锦鹤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GTV网络棋牌频道 盘锦市象棋协会 四、赞助单位:泸州老窖博大酒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盘锦中心公司、华润雪花啤酒(盘锦)有限公司、盘锦市东方银座铂尔曼酒店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18-22日盘锦市东方银座铂尔曼酒店 六、参赛单位: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体育总会、行业体协和经辽宁省体育总会审核批准的参赛单位。 七、竞赛项目:男、女少年个人兼计团体赛。 八、参赛资格: (一)男、女各7个组别。 甲组(1999年1月1日以后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2003年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05年1月1日以后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 8岁组(2007年1月1日以后至2007年12月31日出生)。 7岁组(2008年1月1日以后至2008年12月31日出生)。 6岁组(2009年1月1日以后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二)比赛不允许跨组报名;(包括以大打小,以小打大,以女打男等)。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是在辽宁省体育总会注册的运动员。 (四)所有比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注册证,否则不允许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设定比赛轮次。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组个人均录取前8名,团体入取前6名。团体名次由各组成绩最好的三名队员名次之和产生。颁发成绩证书、奖牌。 (二)录取名次不并列。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 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当地市体育部门公章。7月8日前寄至辽宁省体育总会,田周收。邮编:110179,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四路10号。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逾期报名一律不予受理。电话:*024*23206656*。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以Email形式分别发送至xuanxuanqijing*163.com;和1282573598*qq.com两个邮箱参加甲组比赛的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它组别参赛运动员提供户口复印件。 (二)报到时间:仲裁、裁判员、各代表队于7月18日17:00前到盘锦报到。 (三)报到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东方银座中心东侧铂尔曼酒店(五星级酒店) 0427—3899888酒店前台。 (四)领队会时间在7月18日20点举行,未参加领队会议并未请假的参赛队、参赛队员按弃权处理,不予编排。同时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比赛一律不补报、换人。 (五)参赛棋手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每人10元。 (六)经费各队自理,大会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缴纳方式:按报名表所注明的房间规格和数量将食宿费于7月10日前汇入以下账号; 开户行:盘锦市邮政储蓄银行花园储蓄所 收款人:丰鹤;帐号:6210 9823 2000 1427 999; 联系电话:*130*19952333*刘坤;汇款后短信告知。报到时凭汇款小票安排住宿。(注:报到时请携带银行交款凭证单)。 (七)食宿标准:160元/人1天。(中途不退款)。 (八)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户口簿原件或身份证原件、注册证。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编排长部分仲裁和裁判员由辽宁省体育总会选派。承办单位根据需要和精干原则,遴选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并于赛前15天将裁判员名单报到辽宁省体育总会审核;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四、本竞赛规程由辽宁省体育总会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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