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编号:6636 新闻来源:林松 新闻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5-07-19 |
2015年辽宁省象棋少年锦标赛 补充规定 一、比赛时间与轮次 7月19至22日,其中,7月19日上午对弈2轮,时间为8:30(首轮开幕式后进行)和10:30; 7月20、21日各赛3轮,时间分别是8:30,13:30,15:30;7月22日上午8:30对弈最后一轮。具体安排见秩序册。 二、比赛办法 采用中国象棋协会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2011》。 三、赛制安排 1.各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首轮由电脑随机确定棋手序号,对阵形式为1-2、4-3、5-6……以此类推。本次比赛按近号配对原则进行; 2.同单位棋手编排时,首轮尽量回避,其余各轮均不回避; 3. 视报名人数确定比赛轮次。人数少的组别,可采用混编合并的办法进行,获奖名次单算。 四、时限规定 1. 本次比赛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40分钟,每走一着加5秒,超时判负。 2. 计时钟出现故障,由裁判按照规则相关规定处理,棋手应予以配合。 3.宣布比赛开始后,棋手迟到超过15分钟,当轮比赛作弃权论。 五、记录规定 12岁以上组(含)的所有棋手原则上均应认真记录。在规定记录的时间内,漏记过多、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一方,除按规则相关条款予以判罚外,对其提出“自然限着”或“待判局面”的审核,裁判不予受理。 当己方剩余时间不足5分钟时,可以不再继续做记录。 六、自然限着 1. 本次比赛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累计“将军”的着法不计。 2. 在一局棋中,一方第二次提出审核40 回合自然限着,经查仍不属实,即判负。 七、注意事项 1. 走棋后(已离手)形成帅(将)直接对面、主动送吃或没有“应将”、帅(将)听任对方吃,当即判负。 2. 在同一局棋中,走棋后违反行棋规定(如马走“田”等),第一次出现判犯规一次,第二次出现即判负。 八、名次确定 1、每轮胜者记2分,和1分,负0分。 2、个人名次按积分、累进分(每轮积分相加总和)、胜局、后走胜局、犯规、后走局数计算;如仍无法区分,则对手分高者列前。 3、全队同组成绩最好的3名棋手的名次之和,即为团体成绩,少者名次列前;若相等,则看该队个人最佳名次,高者列前。 九、比赛纪律 1. 各领队、教练、家长,请于赛前10分钟退出赛场。 2. 进入赛场人员必须佩戴规定证件。 3. 棋手进入赛场后要保持安静,对局终了,请举手示意,由裁判会同双方确认比赛结果,签字认可(输棋方签字,和棋双方签字)。办完手续后,摆好棋子,及时退场。 4. 棋手在比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设备等相关工具,如发现在当轮比赛未完成之前打开手机,则判负。 十、未尽事宜,由裁判组根据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裁判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
下一条:2016年全国象棋少年锦标赛女子丁组名次表上一条:2015年辽宁省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