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编号:1857 [已锁定] 信息来源:逍遥君子 信息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3-09-25 | ||||||||||||
| ||||||||||||
相关链接 | ||||||||||||
查看所有新闻(3) 添加比赛视频 添加比赛图片 添加比赛竞猜 查看参赛名单(128) 查看比赛棋谱(163) 最新胜率统计(13) 第01轮对阵 第02轮对阵 第03轮对阵 第04轮对阵 第05轮对阵 第06轮对阵 第07轮对阵 第08轮对阵 第09轮对阵 第10轮对阵 第11轮对阵 第12轮对阵 第13轮对阵 第01轮排行 第02轮排行 第03轮排行 第04轮排行 第05轮排行 第06轮排行 第07轮排行 第08轮排行 第09轮排行 第10轮排行 第11轮排行 第12轮排行 第13轮排行 | ||||||||||||
新闻报道 | ||||||||||||
| ||||||||||||
比赛规程 | ||||||||||||
2013年重庆黔江“体彩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棋院 重庆市黔江区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黔江区象棋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9月21日—9月25日在重庆市黔江区体育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公开个人赛。 六、参赛资格 象棋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重庆市户籍棋手限报160人,市外棋手限报100人,按报名先后计算。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11试行)。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举行,预赛举行9-11轮(21-23日举行,轮次数报名截止后根据人数确定)积分编排制的比赛,前8名进入决赛,未进入决赛的棋手继续举行2至4轮(报名截止后公布)的积分编排制比赛决出9-40名;决赛举行3轮单败淘汰赛,决出1-8名。 (三)名次区分:积分相同按《规则》14.3.1条款执行。 八、参赛办法 (一)提交申请 参赛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9:00至9月8日24:00。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黔江区体育局网”( http://tyj.qianjiang.cn/)下载2013年重庆黔江“体彩杯”象棋公开赛报名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注明姓名后传到报名指定邮箱),提交参赛申请,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详见《竞赛规程》),并在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两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二)报名确认和缴费 参赛人员应在2013年9月10日24:00前,进行缴费确认,本次赛事收取报名费100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组委会将电话通知确认,也可登录“重庆市黔江区体育局网”( http://tyj.qianjiang.cn/)查询。 (三)报名指定邮箱及账户 报名邮箱: 313610140*qq.com。(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6*28288887* ) 指定账户: 账户名:周兴 账 号:622848047075326701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黔江分行营业部 (四)参赛棋手应确保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比赛,自行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同意非主办方行为导致任何人身伤害及意外自行负责。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录取前40名颁发奖金和证书。 (二)奖金(人民币,税前): 冠军2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6千元,第四名4千元、第五名3千元、第六名2千元、第七名1500元、第八名1200元,第九至十六名各奖800元,第十七至三十名各奖500元,第三十一至四十名各奖300元。 录取重庆籍棋手前十六名予以奖励(如进入前40不重复录取,奖励金额按较高标准发放),前3名各800元,4-8名各500元,9-16名各300元。 录取成绩最好的女子棋手前六名予以奖励(如进入前40不重复录取,奖励金额按较高标准发放),前3名各800元,4-6名各500元。 参赛选手有机会参加与全国象棋冠军争霸赛参赛选手1对10车轮战(具体办法报名截止后公布)。 十、报到 请于2013年9月20日17:00前在重庆市黔江区学苑宾馆报到,并领取比赛证件及纪念品。 十一、经费 (一)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食宿参考信息请访问:http://tyj.qianjiang.cn/。 (三)交通 1.高速:渝湘高速黔江西(南)下道; 2.铁路:渝怀线黔江站下; 3.航空:重庆到黔江每天一班航班往返;北京、上海、广州、昆明均有航班经停黔江。 具体信息访问:http://tyj.qianjiang.cn/。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赞助单位 | ||||||||||||
下一个:2013年第02届重庆黔江杯全国象棋冠军争霸赛 男子A组上一个:2013年“国安·香桥杯”第二届中国柳州象棋大奖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