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编号:2870 [已锁定] 信息来源:秋雨夜 信息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5-0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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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奖金 | ||
个人第一名:16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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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
比赛规程 | ||
“星鹏杯”2015年绍兴市象棋锦标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单位: 主办:绍兴市棋类协会 承办:上虞区体育总会、上虞区象棋协会、浙江星鹏钢材集团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5年3月21—22日 比赛地点:绍兴市上虞区职教中心(上虞区百官街道兰芎路178号) 三、参赛单位: 1、市属各县(市、区)代表队为单位报名参赛; 2、凡省内象棋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四、比赛项目:团体、个人赛 五、参赛办法: 各单位可报领队(或教练)1名、运动员3名,也可以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八轮电脑积分编排制,所有轮次的先后手以电脑编排执行,参赛棋手的序号由电脑随机抽签;(注:如参加人员超过80人赛八轮,第六轮后实施末位淘汰制,每轮淘汰10位)。 3、根据参赛人数,赛前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4、比赛计时采用35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 5、计分办法:胜局得2分,和局各得1分,负局得零分; 6、个人名次录取办法:积分高者名次列前;积分相同时,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取分:对手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无法区分时,则按累进分计算名次。 7、团体名次计分办法:将本队3个最高参赛选手的个人成绩的名次分累加作为团体成绩。个人第一名为零分,第二名为2分,依次类推,少者团体名次列前。团体分相同时,则比较相关队个人最高名次。 8、获得个人冠军的绍兴籍棋手,则有资格向上届棋王挑战。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团体录取前三名,个人录取前六名,团体与个人名次一次性产生; 2、团体前三名,授予奖杯; 3、个人前六名者,发给奖金、奖牌证书。奖金数额为:第一名:16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800元,第四名,600元,第五名,400元,第六名,300元。 4、凡参赛棋手,均发给纪念品一份。 八、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代表队和个人参赛选手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6日; 2、报名联系人:绍兴市棋类协会,陶五三,电话:*135*87348887*; 绍兴市上虞区象棋协会,沈焕才,电话:*180*06676008*; 3、报到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1时前报到,2时正式比赛。 4、报到地点:绍兴市上虞区职教中心(上虞区百官街道兰芎路178号)。 九、仲裁与裁判由绍兴市棋类协会选派。 十、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各参赛单位每队交报名费300元,参赛个人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赞助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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