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编号:402 [已锁定] 信息来源: 信息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0-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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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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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程 | ||||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锦州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锦州市体育局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2007年4月18日至26日在锦州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行业体协和经中国象棋协会审核批准的参赛单位。 五、竞赛项目: 象棋男子乙组、女子组团体赛 六、参赛资格: 每单位棋手男子4名,女子2名。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男子乙组和女子组。男子乙组前2名的队将获得参加2008年全国象棋甲级联赛的资格。 (三)男子、女子组均视报名情况,赛前确定比赛办法。 (四)各队比赛台次排列:原则上按2007年上半年棋手等级分顺序排列;允许等级分差在100分之内的棋手调换台次。抽签后台次不得更换,如有特殊情况变更,需经裁判长批准认可。 (五)补双办法: 男、女参赛队为奇数时,由中国象棋协会批准的单位,或由承办单位补双。 (六)比赛时限: 每方8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着加30秒。 八、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长、副裁判长、仲裁及部分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派任。承办单位选派一级以上裁判员担任大会工作,并将选派人员名单报中国象棋协会审核备案。 (二)设仲裁委员会。 (三)抽签工作由赛会竞赛组会同裁判长共同主持。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乙组、女子组各取前六名。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于2007年3月15日前分别寄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象棋部(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政编码:100061,电话:*010*51029130*)和锦州市体育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5段26号,邮编:121000,电话:*0416*2821634*、*0416*4397298*,传真:*0416*2821634*,联系人:李荣祥、张忠元),报名日期以邮戳为准,逾3月15日,报名无效。 (二)凡未参加2006年全国象棋锦标赛(团体)的队,报名参赛时需向中国象棋协会交纳报名费500元。汇款方式如下:汇款至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号:7112210189800001747;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崇文支行。请注明团体赛报名费,并写清地址及邮编,以便寄送发票。 (三)报名表必须加盖体育部门或参赛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电报报名无效 。 (四)各单位于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锦州市天港国际酒店,地址: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联系人:李艳荣,电话:*139*41624898*。 (五)组委会会议定于 4月17 日晚20:00召开,各单位必须派代表参加,否则视为全队弃权。组委会召开时间为报到最后期限。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要按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的要求备齐,赛前由裁判长确认。 (二)各队费用均自理,全体参赛人员必须由赛会统一安排食宿,不得住会外。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25元。提前、超标人员费用标准:每人每天150元。 十二、其他 全体参赛人员必须参加开、闭幕式。未经协会批准,无故不出席上述会议的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和停赛一年的处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 ||||
赞助单位 | ||||
下一个:2010年第02届句容茅山杯全国象棋冠军邀请赛 女子A组上一个:2007年锦州杯全国象棋团体赛 男子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