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编号:9467 [已锁定] 信息来源:浮生半日闲 信息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24-1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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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程 | ||
2024年“深圳龙华杯”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执行单位 深圳市弈川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深圳市象棋协会 五、竞赛时间 2024年11月-2025年1月,采用分阶段赛会制。其中预选赛11月6日-8日,正赛第一阶段赛会制11月9日-14日,正赛第二、三阶段赛会制时间另行发布。 六、竞赛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七、竞赛项目 女子团体 八、参赛单位 (一)参赛单位需为法人单位(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每个法人单位只能选派一支队伍参赛。 (二)获得2023年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前七名的单位直接参加正赛。 (三)其他报名单位参加2024年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预选赛。 九、参赛资格 (一)联赛报名即视为联赛注册,运动员所代表单位的资格仅限于本赛事。如运动员本年度联赛参赛单位与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2023年度象棋运动员注册单位不一致,应由参赛单位、注册单位和运动员签订三方协议,并报中国象棋协会备案。未参加2023年度象棋运动员注册且不处于优先注册权履行期的运动员,可由参赛单位统一报名参赛。 (二)运动员本赛季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联赛。 (三)运动员需具有象棋运动员三级(含)以上技术等级或中国象棋协会一级棋士(含)以上称号。 (四)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运动员5名。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预选赛竞赛办法 1.视报名情况竞赛办法另定。 2.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 (三)正赛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双循环制,共赛18轮。 2.每轮上场3名棋手,采用临时定台制,先进行1局慢棋,慢棋分出胜负即结束;如慢棋弈和,则换先加赛1局快棋。 3.每轮比赛前15分钟,各队需提交上场棋手名单。未按时提交的,由裁判组按秩序册名单顺序排定上场棋手。 4.每场比赛按每队3台台次分(每台胜方记2分,负方记0分,打平各记1分)之和记场分,台次分之和多的队场分记2分、少者记0分、相同各记1分。 5.每位上场棋手慢棋的先后手相差的绝对值不得多于3。 6.比赛用时:慢棋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快棋每方基本用时1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 7.名次计算:各队所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场分相同,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全队总台次分、全队慢棋总局分、全队慢棋胜局、直胜、全队犯规。前三名和有关降级无法并列的名次,通过加赛区分。 (四)比赛计算等级分(含慢棋和快棋)。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人民币,税前) (一)预选赛录取前六名,其中前三名获得参加2024年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正赛资格。若有已获得正赛资格队伍放弃参赛权,则依照预选赛名次递补。 (二)正赛录取前六名,其中前三名颁发奖金:冠军15万、亚军10万、季军6万。 (三)正赛前七名获得参加2025年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资格。 (四)设“最有价值棋手”和“最佳对局奖”,“最有价值棋手”由正赛个人得分最高者获此称号,奖励1万元;“最佳对局奖”由组委会根据队伍推荐评定,获奖棋手各奖励5000元。 (五)其他奖项评奖办法另定。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单位填写《2024年“深圳龙华杯”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参赛报名表》(附录1)、《2024年“深圳龙华杯”全国象棋女子甲级联赛运动员参赛表》(附录2、3)、《参赛单位赛风赛纪责任书》(附录4)、《运动员赛风赛纪承诺书》(附录5)、《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录6)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和省级(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等)棋牌项目管理部门或协会公章。 2.已获得2024年女甲联赛参赛资格的单位需于10月27日前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预选赛的单位需于10月28日前提交报名材料。联系电话:*010*87559138*;邮箱:zgxqxh*163.com。 (二)报到 1.预选赛报到时间:11月5日16时前;正赛第一阶段报到时间:11月8日16时前。 2.报到地址:深圳市硬石酒店;联系人:宋雪怡,联系电话:*151*36782950*。 3.第二、三阶段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裁判员、仲裁委员会和赛风赛纪委员会 (一)中国象棋协会负责选派裁判人员。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另行规定。 (三)赛风赛纪问题按照《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处理。 (四)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器材和经费 (一)棋子、棋盘和棋钟须严格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器材标准和要求备齐。 (二)组委会补贴各参赛队伍2万元(人民币)竞赛经费。 (三)各队赛会制比赛期间相关费用自理。 (四)预选赛、正赛第一阶段赛会制食宿费用标准:单间房费500元/人(含早餐),餐费180元/人(含中、晚餐);标双房费370元/人(含早餐),餐费180元/人(含中、晚餐)。 十五、其他 (一)各队须选派棋手、教练员参加由中国象棋协会组织的赛事推广活动。 (二)参赛人员须出席组委会组织的赛风赛纪教育会议,开、闭幕式。因故不能出席,需报协会批准。 (三)各队棋手需着统一正装参赛。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象棋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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