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编号:77 [已锁定] 信息来源:杭州宋城棋院 信息录入:东萍公司 更新时间:2010-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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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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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程 | ||||||||||||||||||||||||||||||||||||||||
一、主办单位:杭州宋城棋院 临安市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临安天目棋院 临安大世界酒店 三、承办单位:宋城棋院临安培训基地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6日—7日在杭州市临安锦城镇大世界酒店(钱王大街725号)举行 五、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少儿团体赛、个人赛 六、参赛办法:甲组(男女分开,1992年1月1日至1996年1月1日止) 乙组(男女分开,1996年1月1日后出生) 1、浙江省各地区、各学校、各培训基地可组队参赛,名额不限,每组取最好的3人个人成绩计算团体成绩。 2、个人爱好者也可报名。 3、运动员报名费每人100元,报到时统一缴纳。 4、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30元) 七、竞赛办法: 1、执行2007年版《中国象棋竞赛规则试行本》,采用积分编排制进行,轮次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时限每方60分钟包干,超时判负。 特殊处理:自然限着为50回合,强优势方如时间紧张,可在时限前5分钟提和,裁判员有权根据局势裁决 官和残局裁判有权判和。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均取前6名,冠军发奖杯,其余发给奖牌。 2、个人:各组均取前8名,冠军发奖杯,其余发给荣誉证书,前8名均发奖品。 3、领队教练和运动员每人均发纪念品。 4、甲组冠军将获得代表宋城棋院参加2009年全国象棋团体赛资格。 5、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比赛期间将召开全省少儿棋类培训教学经验交流会,印发通讯录。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地区、各单位报名单于208年11月25日前将报名单寄杭州市工人文化宫(仁和路2号)冯光明收,邮编:310006,电话:*136*06626427*或寄杭州临安市於潜镇第一小学王贤富先生收,邮编311311,联系电话*133*36101220* 2、报到时间:2008年12月5日 3、报到地点:临安市大世界酒店(钱王大街725号) 4、乘车路线:杭州汽车西站乘公交598路车到临安新车站,打的士(约5元)到达大世界酒店。 5、报到时需提供每位运动员户口复印件。 杭州宋城棋院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浙江省“宋城·天目杯”少儿象棋赛 组 织 委 员 会 名誉主任:黄巧灵(杭州宋城集团董事局主席) 顾 问:邱晓军(杭州宋城景区总经理) 居伟钊(浙江省体育局体育竞赛中心竞赛部部长) 于幼华(浙江省棋类协会象棋分会秘书长、宋城棋院顾问、象棋特级大师) 卫淼坤(浙江省象棋界老前辈、象棋国际级裁判、宋城棋院顾问) 金海英(象棋特级大师) 赵鑫鑫(象棋特级大师) 黄竹风(象棋大师) 程吉俊(象棋大师) 主 任:冯光明(杭州宋城棋院院长、杭州市象棋协会副主席) 副 主 任:孙水木(临安市体育局副局长) 潘永承(临安市教育局副局长) 委 员:熊培忠(临安市教育局体卫科科长) 胡天明(临安市体育局体育科科长) 章应战(临安市体育指导中心主任) 王贤富(宋城棋院临安培训基地主任) 王铭新(临安市棋类协会主席) 陶 醉(临安市棋类协会秘书长) 汪秉辉(杭州宋城棋院院长助理) 鲍秋秋(杭州宋城棋院办公室主任) 李 敏(杭州宋城棋院少儿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东炜(宋城棋院浦江分院院长) 汪荣锦(宋城棋院余杭培训基地主任) 董建国(宋城棋院萧山培训基地主任) 杨德富(宋城棋院三墩培训基地主任) 王志安、张载荣、万 春、王国贤、黄志明、王和吉 刘 炜、刘 杰、滕关夫、郭子军、马光亮、王开状 袁立峰、李金星等 工 作 机 构 竞赛组:封曙光、钱新峰 宣传组:盖明强、沈美娟 后勤组:黄钱良、黄中平 裁 判 委 员 会 裁 判 长:冯光明(国家级裁判) 副裁判长:王贤富(一级裁判) 汪荣锦(一级裁判) 李 敏(一级裁判) 编 排 长:张文楚(国家级裁判) 裁 判 员:张梦琪、公松磊、何 军、洪晓军、查明德 浙江省”宋城·天目杯”少儿象棋赛 补 充 规 定 一、比赛规则 执行《2007象棋竞赛规则》(试用) 二、赛制及轮次 根据报名的实际情况,分五个组:男子甲组、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男子丙组。男子甲组采用单循环赛制。女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乙组、男子丙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9轮,其中女子乙组比赛7轮。 三、时限规定 1、男子甲组、女子甲组均采用每方45分钟包干制,超时判负,特殊处理根据竞赛规程上有关规定。 2、男子乙组、女子乙组、男子丙组除前6台外先不用钟,比赛至1小时后每方15分钟包干,超时判负。特殊处理根据竞赛规程上有关规定。 3、每轮比赛迟到15分钟,按弃权论。 四、记录规定 1、男子甲组、女子甲组运动员必须记清晰、准确地记录双方所走着法,不得出现漏计,漏计4着判犯规1次,漏计8着以上判犯规2次。 2、男子乙组、女子乙组、男子丙组运动员除前6台外可以不记录。 3、对局记录不完整或无法辩论的一方提出“自然限着”“待判局面”审核要求时,裁判有权不予受理。 五、自然限着 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最多只记10着有效,在同一局比赛中,第一次提出审核要求,如不属实判犯规1次,扣除5分钟,若因此超时则判负,若以后再次提出“自然限着”审核要求,如不属实直接判负。 六、计分办法 胜方2分,负方0分,和局双方各1分。 七、其他规定 1、在同一局比赛中,如违反行棋规定,首次判犯规1次,第二次判负。 2、未走棋先按钟第一次判犯规1次,第二次判负。 3、每局比赛提和次数不得比对方多两次,否则判犯规1次。 八、录取名次 1、男子甲组、女子甲组不设团体名次,个人均取前8名发奖,女子乙组取前6名。 2、男子乙组、丙组团体名次均取前6名,个人名次均取前8名发奖。 3、团体名次根据每队最好成绩的前3位运动员的名次分之和计算。如相同,则比较个人最高名次来确定。 九、赛场纪律 1、领队、教练及家长在每场比赛开始后15分钟必须离开赛场。 2、运动员比赛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赛场,在赛场最多只许停留5分钟,但不得围观或拆棋。 3、赛场内手机一律关闭或改为振动状态,不得发生手机铃响。 4、赛场内严禁吸烟。 5、赛场上不得高声喧哗。 组 委 会 2008年11月26日 | ||||||||||||||||||||||||||||||||||||||||
赞助单位 | ||||||||||||||||||||||||||||||||||||||||
下一个:2009年鑫磊杯辽宁省象棋锦标赛 男女10岁组上一个:2007年鄞州杯全国象棋大师冠军赛 男子组 |